台中一名女大生先前與友人一起到夜店狂歡後喝掛,隔天起床發現身上僅著一條內褲,垃圾桶還有保險套,才得知是被另名魏姓友人性侵。台中地院審理後,判處魏男10個月有期徒刑、緩刑4年。可上訴。
判決書顯示,女大生和女友人一起到夜店飲酒,並找了魏男同樂;期間女大生喝掛了,女友人和魏男只能合力叫計程車將女大生送回租屋處。之後女友人先行離開,而魏男則色心大起,直接對女大生伸出魔掌,接連性侵2次。
女大生隔天中午醒來,驚見自己身上只剩一件內褲,還在垃圾桶看到保險套包裝,她嚇得打電話給昨晚一起去夜店的女友人,女友人也馬上詢問魏男,在對方坦承自己惡行後,女大生崩潰告知學校老師,老師隨即協助報案。
魏男接受調查時,坦言自己趁女大生昏睡無法反抗時性侵得逞。台中地院審理認為,魏男趁女大生酒醉性侵2次,影響女大生身心健全發展;由於雙方已達成和解,且魏男犯後態度良好,因此依照乘機性交罪,判魏男10個月有期徒刑、緩刑4年。
資料來源 轉轉 三立新聞2023年3月16日 05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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